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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 李鹏军报道: 3月9日,市工商局、消协牵头,召开协调会,部署“3.15”活动。
市委宣传部、发改委、商务局、质监局、药监局、烟草局、电信局、新闻媒体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工商局副局长姜华部署了“3.15”活动。他说,今年,我市围绕“消费与服务”年主题,开展七项活动。“3.15”活动由市委宣传部、精神文明办、工商局、消协联合组织,以“消费与服务”为重点,更好地服务消费者,更好地服务扩大内需,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。3月12日、13日,分别在市消费者协会长城分会(10个社区)、市消费者协会镜铁分会(7个社区)与嘉峪关市消费者协会镜铁分会(1个社区),开展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进社区挂牌仪式,并在新成立的社区联络站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。3月14日在人民商城门前开展 “3.15”系列宣传咨询活动,销毁假冒伪劣商品,举行食品安全示范店授牌活动,表彰授牌2010年至2012年省、市级“诚信单位”。3月16日、18日,分别在新城镇、文殊镇开展“送知识、送服务”下乡活动。4月15日之前完成省、市级第五届“诚信单位”展示长廊的申报、推荐与展示工作。
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精神文明办主任陈东法指出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,要提高认识,加强宣传,服务广大群众。树立服务理念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认真落实活动内容,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,积极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。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诚信城市要求,做好诚信单位宣传工作,引导企业诚信经营,积极构建良好的经营环境。
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东法讲话
工商局副局长姜华部署“3.15”活动
协调会会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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